关键词: 招教考试
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19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已于6月2日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此次招聘教师的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 分。
笔试成绩在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公布,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二、资格初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7月6日(星期六)。
分上、下午两场:参加上午场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8时至8时30分前入场,8时30分封闭初审现场大门;参加下午场的考生请于13时至13时30分前入场,13时30分封闭初审现场大门。大门封闭后不再接受考生入场。
上、下午场的具体分组安排详见附件《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19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初审分组表》(附件1)。
请考生本人凭报名表和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无法提供身份证及报名表的不得入场),按照上、下午场的分组安排,于规定的场次时间内入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资格初审现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初审资格。
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深圳市龙岗区大运新城飞扬路99号)。
三、笔试成绩等级划分及初审资格说明
笔试成绩按如下办法划分为A、B、C三种级别,各级别人员初审资格说明如下:
A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职位拟聘名额5倍范围内的考生划为A级。此类考生具备初审资格,须由本人于2019年7月6日规定时间内(上午场8:30前、下午场13:30前)到达资格初审现场并按规定候考地点入座、等候审查至所报考岗位初审结束;
B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职位拟聘名额6至8倍范围的考生划为B级。此类考生具备资格初审递补资格,须由本人于2019年7月6日规定时间内(上午场8:30前、下午场13:30前)到达资格初审现场并按规定候考地点入座、等候审查至所报考岗位初审结束;
C级:此类考生不具备初审资格。
注意:资格初审级别为“A”和“B”的考生,除不可抗力或重大事故等原因并经龙岗区教育局同意外,未能在2019年7月6日当天规定场次时间内到达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初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初审资格。考生到达现场后,配合初审单位做好签到工作。
四、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首次资格初审不予通过,到场的符合递补条件人员依次递补参加初审。考生可以现场补充材料(可联系其他人帮助送达,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初审现场),经递补该岗位初审合格人员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该场次资格初审尚未结束的情况下,按补齐材料的先后顺序再次参加资格审查。
(一)应届毕业生
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8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或证明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见招聘公告附件3),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符合条件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提供相应资料。
(二)社会人员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见招聘公告附件3)、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其中雇员或临聘人员报考涉及雇用或临聘时间计算问题的,还须提供雇用合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雇(聘)用经历的材料。
(三)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夫妻市外一方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身份证,深圳户籍人员的户籍本。
2.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累计聘用满5年以上的聘用人员,目前仍在岗且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的考生,须提供雇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作为证明,合同不足以证明的,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作为证明。
我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注:教学经历指学校教学经历,开具工作经历证明时须予以明确任教时间和任教学科,且截止2019年5月9日仍在中小学教学岗位),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保证,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5.在我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满5年若按现任教学段学科报考的,或者实际年龄超过40岁需按从教年限抵减的,均须提供《深圳市公办学校临聘教师任教学段学科证明》(见招聘公告附件8)。
6. 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
7.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425分以上的成绩单,或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8.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9.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五、其他事项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须齐全且保证真实。符合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均须有相关材料辅助证明,所有材料均由考生在参加资格初审前自行准备齐全,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注:考生需妥善保管好面试通知书,面试当天需携带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4.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5.请考生提前了解资格初审地点的具体位置,现场不提供停车场地,请在资格初审当天安排合理交通工具提早出发,早作准备,以免延误初审,被取消资格。资格初审现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审现场,否则取消资格。部分考生可能会候审时间较长,请自带足够的水和食物备用。
6.为提高资格初审工作效率,请各位考生务参考《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19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初审须提供的材料清单及要求》(附件2,本清单仅作为提供材料的参考目录便于现场初审,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请认真按照招聘资格初审公告及岗位要求提供)提前做好准备,并复印好相关材料,现场不提供复印。
7.本说明未尽事宜以《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19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附件: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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