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东莞市教育局2024年3月赴北京设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毕业生)公告》精神,我局已组织完成了笔试和阅卷工作。
一、笔试成绩公布
根据《公告》精神,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笔试合格分数线一般为60分,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5倍比例入围综合素质评价环节。如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60分以上人数不足岗位招聘人数5倍的,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不达招聘人数5倍的全部进入综合素质评价环节,同分者并列进入。成绩不达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综合素质评价环节,笔试成绩按40%计算入总成绩。
成绩为“0”主要是考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1)缺考;(2)弃考;(3)准考证信息未涂或填涂错误;(4)存在违规行为;(5)笔试当天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参加考试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复核。具体笔试成绩见附件。
各考生笔试成绩已在报名系统同步公布,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东莞市教育局现场咨询或致电反映。
受理单位:东莞市教育局人事科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2号楼5楼教育局人事科
邮编:523000
联系电话:0769-23126003,0769-23660996,或联系相关招聘单位
二、综合素质评价环节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请入围综合素质评价环节的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按通知参加综合素质评价。
东莞市教育局
2024年3月23日
附件:东莞市教育局2024年3月赴北京设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毕业生)笔试成绩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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